光智科技(3004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程序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提交股东会[20]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5] - 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21]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争议时由其他董事半数以上决定关联董事是否回避[3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成本加成,都不适用按协议价[28] 关联交易管理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审计部每年一季度确定关联人清单[7]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变更情况[8] - 财务部每季度结束30天内报关联交易情况给证券部备案[29] - 董事会秘书保存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不少于十年[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生效,解释也由其负责[32] - 法规变化依有效法规执行[32] - 违背回避规定关联交易决议无效,相关人员对损失负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