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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3004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光智科技光智科技(SZ:300489)2025-07-29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1] - 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3] - 候选人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2] - 所作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0] 独立董事年报职责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行责任义务,关注信息保密[27] - 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如被不当免职等[27]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8] - 财务负责人审计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28] - 审计和审议年报前沟通审计问题,见面会有书面记录[28] - 独立董事书面记载履职情况,深交所可调阅档案[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3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