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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荣联科技荣联科技(SZ:002642)2025-07-29 2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6]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股份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应实行[2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29] 投票相关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0] - 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本次表决[3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2] - 派现等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32] - 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33]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4]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