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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600011) - 华能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9 20: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七名独立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符合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应为符合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7][8]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其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14] - 审查并认可对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岗级[1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沟通 - 成员至少每年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会面两次[10] - 每年至少分别与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外部审计师及法律顾问单独会谈两次[23] - 至少每半年与外部审计师交换意见[24] 审计委员会报告与评估 - 应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评估报告[11] - 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28] - 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情况汇报[28] 审计委员会审议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审计委员会评价 - 董事会每年底对审计委员会业绩和有效性进行评价[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