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300112) -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并确定响应时间[8] - 结果应及时公示,包含拟选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9]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4] - 聘请年度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到期可续聘[9]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6] 文件保存与披露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从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应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或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3] 改聘相关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1]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应改聘[18] - 定期报告审计期间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工作,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3]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情形[2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25]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若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5]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