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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讯自控(300112) -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万讯自控万讯自控(SZ:300112)2025-07-29 2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独立董事比例与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9]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9]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21]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6] 专门会议召集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9] 工作记录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2][42] 任职数量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7] 现场工作时间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9] 述职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47] 制度相关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50] -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形有五种[4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七方面内容[43] - 可要求相关人员对工作记录重要内容签字确认[41]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章程及公司制度执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