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报[7]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定期报告需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7] 信息报送与备案 - 公司定期报告在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送[7]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12] - 股东会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交所[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及时披露并可能需评估审计和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业绩预告 - 上市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重大事件在特定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筹划阶段出现特定情形也需披露[24] - 重大事件首次披露后遵循分阶段披露原则[24]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申请、审核、披露程序,报董事长批准[27] - 临时报告由董秘办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审议[30]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秘办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0] 人员责任与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4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3] 信息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39]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符合条件可暂缓披露[48][50]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豁免披露[51] 违规处理 - 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会被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时董事会应检查制度、采取更正措施并处分责任人[55]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7]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57] - 进行相关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57]
万讯自控(300112) -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