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50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1] 上市历程 - 2020年6月29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0000股[18] - 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18] - 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18] 股东信息 - 凯添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起时认购股份数19600000股,持股比例56.00%[20] - 龚晓科发起时认购股份数5800000股,持股比例16.57%[20] - 穆云飞发起时认购股份数5250000股,持股比例15.00%[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23]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4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40] 交易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报告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5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7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7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9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限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2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计投票制[95]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9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推荐[10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15]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15] - 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两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16]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利害关系[12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12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23]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12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3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4][1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1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52]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两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情况紧急可随时口头通知[153] - 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155]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6]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5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1]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6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监一名[165]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165] -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多项职权[168][17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等[173][17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16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5]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19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200] - 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2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2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200]
凯添燃气(831010)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