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安(08211) - 内幕消息-未遵守GEM上市规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EJIANG YONGAN RONGTONG HOLDINGS CO., LTD.* 浙 江 永 安 融 通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基於監事會的內部檢討,據悉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向貴州永利 墊付三筆款項共計人民幣111,726,664元,以及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本公司向 浙江永利墊付一筆款項人民幣56,000,000元,用於運營資金用途。該等交易經本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主 席 兼 執 行 董 事 占 發 輝 先 生 授 權 後 透 過 網 上 銀 行 執 行 , 但 不 符 合 GEM上市規則第20章規定的披露及批准程序(「不合規預付款」)。 – 1 – GEM上市規則涵義 不合規預付款構成本公司向浙江永利及貴州永利提供財務援助。鑒於根據GEM上 市規則第19.07條就不合規預付款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 %,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