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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银行(00011)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4-11-26 18:01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1. 宗旨 3. 出席會議 4. 會議及法定人數 5. 職責範圍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授權及提供充足資源予薪酬委員會(「委 員會」)監督有關影響本行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薪酬事宜,特別是: 2. 成員 1 (a) 確保該薪酬架構能吸引、保留並激發具素質的個別人員,支持本行的成功 發展; (b) 監督本行薪酬政策的執行及運作情況,與滙豐集團薪酬架構一致; (c) 確保該薪酬架構符合任何相關當地法律、規則或法例;及 (d) 確保該薪酬架構符合本行承受風險水平、業務策略、文化與價值及長遠利 益。 2.1 委員會須由不少於三位董事組成,包括最少兩位非執行董事,並以獨立非執行 董事佔大多數(包括委員會主席),或遵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 所」)之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之規定。 2.2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於獨立非執行董事中委任。 2.3 委員會成員的委任須經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香港」)薪酬委員 會審議。 2.4 委員會成員應共同在薪酬政策和慣例、風險管理和監督工作方面均具備適當的 知識、專長及經驗。 2.5 委員會成員毋須參與委員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