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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皮玻璃(60081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耀皮玻璃耀皮玻璃(SH:600819)2025-07-30 16:01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1983年11月24日,1994年1月28日上市,注册资本93,491.606900万人民币[10] 财务数据 - 2025年3月31日资产合计805,933.76万元,负债合计337,950.5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7,983.24万元[14]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126,175.19万元,营业利润5,938.40万元[16] - 2025年1 - 3月建筑加工玻璃收入45,525.85万元,占比36.76%[17] - 2025年1 - 3月浮法玻璃收入41,622.96万元,占比33.61%[17] - 2025年1 - 3月汽车加工玻璃收入47,533.17万元,占比38.38%[17] - 2025年1 - 3月利润总额5,920.25万元,净利润5,477.44万元[18] - 2025年1 - 3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6.45万元[18] - 2025年1 - 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1,743.33万元[20] - 2025年1 - 3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1,408.27万元[20] - 2025年3月31日流动比率为1.33倍,速动比率为0.84倍,资产负债率(合并)为41.9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5.42%[21] - 2025年1 - 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49次,存货周转率为0.80次,总资产周转率为0.16次[21] - 2025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为3.74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 - 0.13元,每股净现金流量为 - 0.17元[21]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66,181.00万元、547,487.01万元、551,698.80万元和123,840.79万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1,518.62万元、 - 12,523.28万元、11,616.96万元和4,266.45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 6,159.38万元、 - 14,196.44万元、9,648.64万元和4,116.03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2.84%、10.96%、16.27%和17.81%[37] -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46,811.63万元、59,262.92万元、71,895.04万元和17,156.9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04%、10.82%、13.03%和13.85%[34] 风险提示 - 玻璃市场价格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大,经济波动会加大公司经营风险[22] - 国家产业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23] - 玻璃行业周期波动与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关,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4] - 房地产、汽车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会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收缩[26] - 浮法玻璃结构性产能过剩,玻璃深加工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下降风险[27] - 玻璃产品价格波动可能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影响盈利水平[28] - 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波动会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30] 发行股票 - 本次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面值为每股1元,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50][54][56][58] - 发行对象以现金一次性认购,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52][53][57] - 大连耀皮项目总投资28830.9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830.99万元;天津耀皮项目总投资9964.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4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1679.01万元[59]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63] 其他事项 - 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中,2起案件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3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人相关部门持仓发行人股份合计1,712,406股,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0.18%[69] - 2025年4月11日,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78] - 2025年4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原则同意耀皮玻璃本次发行方案[78] - 2025年6月13日,发行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78] - 2025年6月27日,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79] - 2025年6月27日,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9] -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的财务性投资[96] - 前次再融资募集资金于2013年12月30日全部到账,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超18个月[99] - 保荐人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