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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门半导体(02878)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最少三名董事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4] - 须指定一人为主席,主席须为董事局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席可决定额外会议[4] - 两名成员构成法定人数[4] 职责 - 制定并检讨提名政策供董事会考虑并执行[5]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5] - 物色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名[5] - 检讨董事履职时间[5] - 检讨多元化政策、目标和进度并披露结果[6] 汇报 - 2025年7月起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审议结果及建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