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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2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华源控股华源控股(SZ:002787)2025-07-30 18:16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持股未超50%且无控制权的公司[2] 子公司设立与投资 - 子公司设立要符合政策和战略,需投资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4] - 子公司投资变动包括中止或终止经营、减持或增持股权等[6]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过半数,推荐监事应占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9] - 转让子公司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9] - 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要符合规定,与公司总目标一致[10] - 重大事项需按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0] - 关联交易应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12] - 选派人员到控股子公司任职需符合条件,按程序任免[14] - 重大事项表决应按公司意见进行[16] - 应聘任公司推荐的财务负责人并执行统一财务政策[19] - 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20] - 对外借款需与公司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20] -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财务资助[20] - 投资需遵循原则并经公司批准[23] - 重大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2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监督[27] - 应建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备案[30] 参股公司管理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股东派出人员应征求公司意见[3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同样[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涉及公司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6]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