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超50%、扭亏为盈等情形应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2] 信息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4][19]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9] - 董事会、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在当日报告决议情况[19] - 与有关当事人签署重大事件协议应在当日报告主要内容[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应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0] - 董事会办公室应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重大信息[21] 责任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6] - 董事会办公室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26]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华源控股(0027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