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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华源控股华源控股(SZ:002787)2025-07-30 18: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临时会议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15]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2]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董事[24]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30]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 会议档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7] 会议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9]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8]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5]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通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