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华源控股华源控股(SZ:002787)2025-07-30 18:30

可转债与股本变动 -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公开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1] - 2024年因可转债转股公司增加16,475,226股[2] - 公司总股本由318,701,373股增至335,176,599股,增幅约5.17%[2] - 公司注册资本由31,870.1373万元增至33,517.6599万元,增幅约5.17%[2] - 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2] 制度修订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相关制度不再适用[3] -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内部治理制度修订,新增两个内部控制制度[3] - 公司修订26项内部管理制度,新增2项内部管理制度[60][61] - 公司修订的34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61] 公司治理相关规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8] - 特定股东买卖股票收益违规归公司所有,股东可要求执行[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行使多项职权,不得授权他人代行[1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需股东会审议[15]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有召集和通知规定[15][16][17] - 不同主体召集股东大会主持人确定规则[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决议相关规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规定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有明确划分[2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3]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违反规定有相应处理[30][31] - 董事辞职、解任等有相关规定[32][3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45]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46] -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有程序和表决要求[46][47][48][4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5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53][54] - 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等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