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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3000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思创医惠思创医惠(SZ:300078)2025-07-30 18:2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重大情况报告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0] - 诉讼单笔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2] 业绩变动报告标准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报告[15]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报告[15] 股东相关报告要求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7]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需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1]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当日需报告决议情况[22] - 就已披露重大事件签协议当日需报告协议主要内容[22] - 董事会秘书在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的当日内报告重大信息[26] 责任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5]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对其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1] - 董事会秘书、报告人等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依法披露前不得对外泄漏[29] 制度管理 -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5]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4]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关联法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