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3000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独董任主任委员[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书面提意见,建议撤换[4]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5]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董事会前召开[6]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开临时会议,主任10天反馈,同意后5日召集[6][7] - 会议召开前3日,董事会秘书通知委员[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