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4] 股份买卖披露 - 买卖公司股份前书面通知董秘,变动后二日内披露[4][7] 股份转让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不超三个月[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8]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减持数量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 [10]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1]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