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3355957546.40元,2023年3100968148.69元,2022年4537553208.82元[4]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8896357.70元,2023年 -60829137.13元,2022年521774032.78元[4]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55402125.99元,2023年末1856756018.03元,2022年末1976010189.14元[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 -0.3002元/股,2023年 -0.0918元/股,2022年0.7875元/股[4]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1%,2023年 -3.18%,2022年30.40%[4]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20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66257.29万股的3.02%,首次授予1600.00万股占2.41%,预留400.00万股占0.60%[2][9] -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6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2317人的3.71%[11] - 董事、首席执行官刘晓光获授限制性股票120.00万股,占授予总数6.00%,占股本总额0.18%[12] - 董事、总裁江国林获授限制性股票80.00万股,占授予总数4.00%,占股本总额0.12%[12]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汪洋获授限制性股票60.00万股,占授予总数3.00%,占股本总额0.09%[12] - 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数量为2000.00,其中核心管理等员工获授1280.00(占比64.00%),预留部分400.00(占比20.00%)[13]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1元/股[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6个月[15]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工作,否则宣告终止[16] - 预留部分须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1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17][18][19] - 若预留部分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同首次授予;若之后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19] - 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已解限股票[20]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本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38亿元、触发值30亿元,净利润目标值2200万元、触发值1400万元;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43亿元、触发值34亿元,净利润目标值7000万元、触发值4900万元;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50亿元、触发值40亿元,净利润目标值16000万元、触发值11200万元[26] - 若营业收入A≥目标值Am,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1 = 100%;若触发值An≤A<Am,X1 = A/Am;若A<An,X1 = 0%;若净利润B≥目标值Bm,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2 = 100%;若触发值Bn≤B<Bm,X2 = B/Bm;若B<Bn,X2 = 0%[26] - 各个解除限售期,当年净利润达到考核年度净利润目标值的50%后,且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方可开始解禁,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X1或X2的孰高值[26] -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一致;若于披露后授予,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值43亿元、触发值34亿元,净利润目标值7000万元、触发值4900万元;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值50亿元、触发值40亿元,净利润目标值16000万元、触发值11200万元[28] - 若当期业绩未达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9] -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结果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为C或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3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30] 调整与生效 - 限制性股票数量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时调整,增发新股不调整,公式分别为资本公积转增等Q=Q0×(1+n)、配股Q=Q0×P1×(1+n)÷(P1+P2×n)、缩股Q=Q0×n [33][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时调整,增发新股不调整,公式分别为资本公积转增等P=P0÷(1+n)、配股P=P0×(P1+P2×n)÷[P1×(1+n)]、缩股P=P0÷n、派息P=P0 - V且P>1 [34][3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律师出具意见,及时披露决议和律师意见[36] - 激励计划生效需董事会拟定草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等发表意见,股东大会表决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38]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38]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股东大会单独统计并披露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38] 其他 - 若2025年9月底授予1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 - 2028年摊销总费用为2469.47万元,各年分别为378.87万元、1303.55万元、572.35万元、214.70万元[58] - 上网公告附件有《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65]
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