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0028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处理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特殊情况除外[13]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份[13]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和信息并办理申报[18] - 定期报告应披露报告期内买卖股票情况[18]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规定并申报[1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0] - 情节严重时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上述法规为准[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