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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3001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大富科技大富科技(SZ:300134)2025-07-30 20:32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2/3以上书面同意,关联担保有特殊表决规则[11]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1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行为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定情形需2/3以上通过[14]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担保管理部门职责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信、保管合同等[20] - 财务部指定人员负责担保业务,跟踪被担保人情况,到期督促还款[2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财务部通报董秘[2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秘[2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秘[23] 担保责任承担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3] -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公司在放弃范围内拒绝先行担责[24] - 公司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5] - 董事等人员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