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纺标(87312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中纺标中纺标(BJ:873122)2025-07-30 20:33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三个条件[1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监督与说明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16]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17] 股利派发与披露 - 公司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0]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