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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标(8731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纺标中纺标(BJ:873122)2025-07-30 20:3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本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施[28]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属于关联方[8][7]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担保除外)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6] - 未达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审批[17] 关联交易计算与审议方式 - “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17]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适用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已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17] 关联交易原则与担保规定 - 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原则,价格或收费不应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3]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20]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关联交易审议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23][24]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25] -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