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8731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选聘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及聘任期限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8] - 连续聘任同一所原则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9]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发或公开发行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需在年报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费用等信息[1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注变更事务所情形[14] 改聘与选聘时间 - 事务所执业有重大缺陷应改聘[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