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873122)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同理[8]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1] 投票规则 - 所投董事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1]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得票超半数当选[12] 缺额及相同票数处理 - 当选不足或得票相同,进行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2] 细则生效及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