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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科技(30139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英特科技英特科技(SZ:301399)2025-07-30 20:47

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关联人及其联络人属报告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报告[9][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报告[10] - 发生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变动、股份质押等需报告[14][15] 报告时间 - 报告人事件最先发生时报告并24小时内报送文件[16]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6] - 董事和高管事项变化两日内提交资料给董秘[16] 资料报送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定期报告资料给证券部[18] 保密与处罚 - 重大事项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0] - 报告人未及时上报未造成损失二次以上受记过等处分[22] - 报告人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和领导受处罚[23] 时间定义 - 本制度“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两日内[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