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30064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或者"深交 所")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 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