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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正丹股份正丹股份(SZ:300641)2025-07-31 19:31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7]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8] 离职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2] 其他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仍需履职[5] - 董事辞任自收到通知生效,高管依合同[4] - 特定情形公司应解除职务[7] - 离职应办妥移交手续[8] - 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