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30064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 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正丹 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