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3002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1]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12]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委员权利与限制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其向法院提起诉讼[8] - 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27]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27]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0] 其他规定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相关书面材料[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非标准报告时,审计委员会应对该事项发表意见[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结果[22] - 关联关系委员应披露关联情况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5] - 关联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25]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