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3002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6] - 通知应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内容[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委员及其近亲属有关联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9]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履职情况,有权查阅相关资料[21] - 根据公司经营等情况评估非独立董事等业绩、薪酬等[22] 薪酬审批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7] 其他规定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执行[24]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章程规定为准[24]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