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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华信永道华信永道(BJ:837592)2025-07-31 20: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6]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等属知情人[11]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部门、子公司间流转审批人不同[14] - 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向董事长和董秘报告,董秘组织披露[14]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8] - 年报、中报及重大事项披露后十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8] 其他规定 - 投资者收购等公司需在相关报告书披露后十日内提交报备文件[20] - 证券发行等事项按北交所规定报备相关材料[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应含多项信息,知悉时间指第一时间[19][23] - 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应含关键时点等,人员需签名确认[20][28]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应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4] - 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人范围,不得买卖股票等[26] - 对外报送经营数据有保密要求[28]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告知董秘[29] - 违规知情人受公司处罚并追责[31][32]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并修改[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日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