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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华信永道华信永道(BJ:837592)2025-07-31 20: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出具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交易决策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有关联关系由董事会决定[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或占比0.2%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有关联关系由董事会决定[16] 担保及其他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7]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与关联方部分交易可免审议[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半数以上、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制度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损失由责任董事赔偿[26] - 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等责成改正,损失由其赔偿[26]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