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265万股[4] - 公司原注册资本6215万元,修订后为8079.5万元[4] - 公司原股份总数6215万股,修订后为8079.5万股[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9]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7]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0] 交易审议规则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2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2]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36]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6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现金分红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05]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110]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华信永道(83759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