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做好组织准备[5] - 股东网络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票数或人数视为弃权[9] - 非累积投票应逐项表决,不得同时同意同一事项不同提案[9] - 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 - 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投票应剔除[12] 其他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1]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应披露意向且不得有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