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单数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6]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和内控[3] - 年度审核外部审计机构表现并提报告建议[1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3]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13]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财务负责人[13] - 确保外部审计机构非审计服务独立性客观性[14] - 检查公司会计政策等,审阅报表报告[16] - 讨论外部审计机构问题疑问[17] - 检查公司财务等制度并提建议[17] - 监控定期财务报告流程并审核信息[17] - 评估制度有效性并讨论资源等情况[18] - 研究风险管理等结果及措施[18] - 协调风控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8] - 检讨公司及附属公司政策实务[18] - 审阅外部审计机构文件及管理层响应[18] - 制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职员政策并监察[18] - 担任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并监察关系[18] - 确保董事会回复审计说明建议[18] - 制定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并向董事会建议[18] - 建立投诉处理程序并保证保密[1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日常办事机构为审计部,负责联络等工作[22]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27] - 会议通知材料提前三天送达,全体同意可豁免[2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 表决方式有举手等,委员一票表决权,票数相等主席多一票[28] - 会议可现场等方式召开[29] - 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高管,非委员无表决权[2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9]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30] - 出席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31] 其他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开会,每年提交内审和内控评价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5] - 审计委员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年度股东大会[24] - 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失效[33] - 细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执行[34]
钧达股份(028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