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风险委员会须由不少于三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4]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全体成员过半数,包括主席或其代表[6] 沟通与监督 - 每年至少两次分别与风险监控及合规总监、稽核主管及外聘核数师单独会面[4] - 监督金融和非金融风险管理事宜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7] 风险水平与架构 - 每年审阅公司承受风险水平架构并提呈董事会通过[10] - 确保承受风险水平符合集团各方面策略[10] 压力测试相关 - 检讨并确保公司压力测试架构、管治及内部监控稳健性[10] - 检讨及通过全行性内部和监管压力测试最终本并提交监管机构[10] 报告与评估 - 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成效[12] - 监察风险监控及合规总监成效及独立性,检讨风险管理及合规职能[14] 年度检讨 - 每年对本行风险管理架构、委员会职权范围及成效进行一次检讨[15][26] - 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评估并通过企业文化及行为标准陈述是否足够[15] - 至少每年审核一次汇丰集团及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及关键程序[27] 证明书提交 - 每半年按要求格式向汇丰香港风险委员会提交证明书[28] 人员建议 - 向董事会建议委任或罢免风险监控及合规总监[16] 审核跟进 - 审核外聘核数师就本行报告审计中涉及风险管理或内部监控问题并跟进[18] - 审核内部稽核报告并回应审核委员会转介事宜[21] 报告内容审核 - 适时审核及审议年报及财务报表内风险委员会报告内容[22] 重大事宜上报 - 委员会将重大事宜分别上报至汇丰香港审核或风险委员会主席[25] 偏离审议 - 与汇丰集团核心职权范围重大偏离时需获相关方审议[30] 附属公司相关 - 检讨公司附属公司风险委员会组成、权力、职务及责任[34] - 监督委员会与附属公司风险委员会沟通及上报机制执行情况[34] - 促进互相联系及共同管治原则[34] - 与附属公司风险委员会主席或成员讨论合适事宜[34] 职权范围公布 - 委员会职权范围刊载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35] 时间涉及 - 时间涉及2025年7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