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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航运(0234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08-01 17:12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于2025年8月1日获批准及采纳[1] - 由董事会委任,监督董事提名确保公平透明[2] - 职责包括与准候选人面试、聘用独立专业顾问等[3] 提名政策 - 第3.1至3.3段条文构成公司提名董事的“提名政策”[4] 委员会成员及运作 - 成员由董事会提名,不少于三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8]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8] - 秘书由公司秘书或董事会提名人士出任[8] - 每年须召开不少于一次会议[8] - 会议议程及文件应至少提前3天发放给全体董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