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银控股(08162) - 正面盈利预告
王文東 本公告由港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 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IVA部的內幕消息規定(定義見GEM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人士,根據對本集 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期」)未經審計綜合管理帳目的初步審閱, 本集團預期本期將錄得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的淨溢利約不低於1,700萬港元,對比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同期(「同期」)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的淨溢利約477萬 港元,實現顯著增長。該增長主要是基於本集團於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及國際的 金屬貿易、金屬供應鏈業務及大宗商品貿易領域核心業務收入由同期約84.4億港元穩定 持續增長至預計本期僅半年過100億港元之經營收入以及本集團積極之控本優化所帶 來之成果。 1 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實本集團本期的中期業績(「中期業績」),本公告所載資料僅基於本 公司管理層目前所獲得的資料所做之初步審閱,而非基於經任何已由核數師或本公司 審核委員會審核或審閱的任何數據或資料而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