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600590)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494 号 致: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