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6005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1 / 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