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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磁科技(8369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西磁科技西磁科技(BJ:836961)2025-08-01 20:3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交易审议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 制度原则 - 制定制度目的是规范关联交易合法合理性,维护股东合法权益[5] - 关联交易应遵循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原则[6]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相关情况[21]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并披露定价依据[2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24][25] - 公司可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并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应就超出事项审议披露[2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10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25][26]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6][7]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关联方情况[21] -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