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要求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5] 事项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0] - 核查公司年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10]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7]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可通报董事会、报告股东会或监管机构[13]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报告[1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高[14] 股东会召开规定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7]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实施,2024年10月30日和2019年4月19日相关制度废止[2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7] - 本细则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28]
航天发展(000547)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