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海科技(9201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宏海科技宏海科技(BJ:920108)2025-08-04 20:01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1日公司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规定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等不同情形下离职生效时间[10][9] - 特定情形原董事、高管继续履职,董事辞任60日内补选[10]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6]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