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海科技(9201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宏海科技宏海科技(BJ:920108)2025-08-04 20:0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4日生效实施[47][48] 任职资格 - 公司设2 - 5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或被提名独立董事[9][10][13][14]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两届[14]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六年,12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保证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17][18]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2][23][24] 会议相关 - 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通知时间有规定[26][2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书面、通讯表决[29] 提名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34]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9] 离职补选 - 提前解除或任期届满前辞职需披露相关情况[40][41] - 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