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海科技(920108)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8][9] 档案保存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多种情况需在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5][16][18] 股票自查期间 - 不同报告披露日对应不同股票买卖自查期间[15][17][19] 信息登记与保密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与档案汇总[25] - 对外报送未公告经营数据有不同处理方式[26]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7] 责任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有不同处理方式[32][34]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3]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章程冲突以其规定为准[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4][35]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8月4日[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