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科技(43056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天润科技天润科技(BJ:430564)2025-08-04 21:01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8]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5] 交易价格确定 - 成本加成价是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上加10%的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10] 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由总经理审批[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13]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起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3]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全体股东为关联方除外[15] 交易实施规定 - 关联交易协议不应由同一人代表双方签署[15][16] - 关联董事不应在股东会上对关联交易进行说明[15][16] - 涉及特定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关联方应放弃投票权[17]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9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16] 子公司规定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按子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执行[18]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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