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科技(43056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经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日会议通过,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生效[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现任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股份者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投票规则 - 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9] -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11] - 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时投票视为弃权[9] 董事当选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一半当选[12]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但超规定人数,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2] - 选举提案通过,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就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