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科技(4305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6]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7][8]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8] - 沟通方式包括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官网等[8] 会议规定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9] - 有关报告后等情况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10]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2]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4] - 董事会办公室是专职部门[14]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4][15] - 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八项[15] 信息与人员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6][17]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结构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7]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7] 档案与权益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等四方面内容[17] - 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维护权益活动[18] 危机管理 - 应建立危机公关小组,制定舆情管理预案及媒体危机处理机制[19]